滋阴清热、安神除烦。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,症见潮热面红、自汗盗汗、心烦不宁、失眠多梦、头晕耳鸣、腰膝酸软、手足心热;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征候者。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,2-4周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
阳虚体质者忌用。
偶见服药后腹胀,胃痛,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。
1.忌食辛辣,少进油腻。 2.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。 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肾病及脾胃虚弱者,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,应到医院诊治。 5.按用法用量服用,如超量或长期服用,应向医师咨询。 6.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,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